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哥被殴打 经调解终获赔偿
2021-09-15 09:28:57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段成香 唐志屏 陈琳         

岳塘新闻网9月15日讯(通讯员:段成香 唐志屏 陈琳)出行在外,安全是头等大事。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认真对待好好处理,但有人在事故发生后却节外生枝另惹麻烦。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联调委)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1年8月22日一大早,刘某开出租车经过岳塘区板塘铺某路口时,不慎将一老太太撞倒,随后报交警处理。老太太被及时送至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检查结果为三根肋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刘某一直在医院陪着老太太,送其检查身体并交纳医疗费。当日11时许,老太太的女儿林某从长沙的单位赶来医院,情绪激动地殴打正在医院为老太太办理住院手续的刘某,致刘某身体多处受伤,之后报警。民警调查了解情况后,于近日将刘某与林某引导至岳塘区联调委驻五里堆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刘某委屈地告诉调解员,当天驾车不小心撞到了林某的母亲,事后他心中自责内疚,情绪很低落,一直态度诚恳地积极配合救治老人。林某来到医院不由分说地多次用手提包砸他,打他耳光,又打又踢,他好言央求林某不要动手,林某根本不听,直到后来被旁人拉开。林某则幽怨地表示,母亲年岁已高还要遭受几根肋骨断裂这样大的痛苦,她无比心痛,她愤恨刘某对母亲造成的伤害。再加上家中孩子患病未愈心情压抑,情绪爆发就打了刘某。调解员指出,交通事故无情,每位驾驶员都应多加小心确保安全。高齡老太太被撞伤遭受莫大痛苦的确让人同情。但一事归一事,刘某撞伤老太太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已受理,交警会划分事故责任给予刘某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刘某对老太太进行相应赔偿。若有异议,双方均有权利选择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事故发生后,林某因心痛母亲发泄殴打刘某,侵犯了刘某的人身权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赔偿刘某的损失。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林某认识到自己冲动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刘某也因心怀愧疚,表示愿意与林某和解。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林某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0000元,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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